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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来源:泰山保护发展基金会 时间:2024-10-22 16:00:09

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是泰安市泰山保护发展基金会为了确保党的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套关于党建经费的筹措、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旨在为党的基层组织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保证党的活动正常

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是泰安市泰山保护发展基金会为了确保党的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套关于党建经费的筹措、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旨在为党的基层组织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保证党的活动正常开展,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经费来源:

党建工作经费的来源可能包括党费收入。

2. 经费使用:

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党的日常活动、党员教育培训、党的宣传工作、党内监督、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服务等方面。

3. 经费管理:

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这包括制定预算、审批程序、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4. 经费监督:

对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这可能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公开透明等措施。

5. 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泰安市泰山保护发展基金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党的组织力和凝聚力,促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这一制度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范经费使用,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体现党员党性和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促使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切实搞好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须按规定比例于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当月党费。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费必须由党支部专人负责收缴,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并每月将收缴的党费及时交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人员。若党支部换届,负责收缴人员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四、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党支部应按月将本党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党费的收缴情况,党支部应每半年检查1次。

、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党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公开党费收缴情况。

    党支部每年年末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泰安市泰山保护发展基金会

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制

 

一、登记和发证制度。对中心中的流动及兼职党员建立党员登记册。登记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二、行前教育制度。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三、联系人制度。对流动党员及兼职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四、学习制度。流动党员、兼职党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发给流动党员、兼职党员,使流动党员、兼职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五、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兼职党员每季度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六、交纳党费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兼职党员在党员关系所在单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七、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利用年会、工作交流会等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指定专人做好联系工作,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并根据需要向对方党组织反馈该党员的表现情况。

八、检查督促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把流动党员、兼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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